最近热点事件太多,刚刚写完海湾石油的文章(下期推送),又爆出3位中国游客在瑞典被瑞典警方粗暴对待事件,很多人私信问我看法,于是我很八卦的把这件事情所有能找到的资料从头到尾的梳理了一遍——几乎花了一整天时间,现在谈谈我的观点。
这个事件要理清头绪很复杂——特别是带着一种情绪的情况下——什么情绪?就是对这三位中国游客非常反感甚至厌恶的情绪——我个人是非常厌恶那种将个体不合理的诉求强加于别人,不满足就大吵大闹破坏公共次序的个体,这组游客恰好是我讨厌的类型。但是,人不能用情绪来替代理智。所以,梳理之后我个人的观点如下:
其一,中国游客有错在先,而且他们的行为已经给中国人的海外形象造成一定的恶劣影响。
其二,瑞典警方将他们放逐到墓地简直太欺负人。
其三,中国外交部别说是有错的中国公民维权——就算是为有罪的公民维权都是堂堂正正,无可指摘。
我们一个一个来分析。
第一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组中国游客有错在先?
我们首先来看看中国曾当事人对事件的描述:
当事人对《环球时报》描述
整个描述其实与前期事实出入很大。
据媒体采访酒店方经理描述,曾姓家人是在“傍晚”抵达酒店(kvall——具体时间应该是18点-22点),而他们预定的酒店是次日下午14时才能入住。也就是首先到达酒店时间这家人的描述就撒了谎——这不是一般的谎言,而是能否引发公众同情的重要线索。
如果是凌晨达到酒店,距离可以入住时间只有几小时——这样还被酒店方驱逐,首先就可以给公众酒店太野蛮的印象。其实是这组游客相对他们预定入住时间整整提前了16-20个小时。差不多就是一天好不好!
当时酒店所有的客房已经客满,曾先生就提出付费在酒店大堂休息,结果被酒店方拒绝——这个酒店方也没问题。酒店的大堂是经营的窗口,让一家人在大堂里铺床叠被那啥那啥是什么形象?我想不要说是国外,就是国内哪一个酒店会允许客人在大堂“休息住宿”16-20个小时?
于是冲突发生了,于是酒店方在凌晨1点34分报警——距离这家人到达酒店已经过去了3.5-7.5个小时。
这里多说几句,这几个小时发生了什么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同样的例子我们应该不会少见——我就亲眼见过一个50岁妇女大闹银行,原因就是她拿着据说是儿子的存折要求银行取款——但是她却不知道密码,银行当然不可能同意她的要求,于是在银行耍泼大闹,自称有心脏病高血压,要死在银行怎么怎么的,银行报警后警察来了,对着这样的泼妇也束手无策。
那么,曾先生这家人是不是这类人呢?
我们来看看曾先生讲述报警后的经过:
“警察来后,殴打了他的母亲和此前被警察推倒心脏病发作而意识模糊的父亲”
真是情况呢?我们看三段视频:
第一段,警方把老人抬出来,姿势不雅,但绝不能说“粗暴”,曾先生一直在喊在喊”This
is killing!(杀人啦杀人啦,大家快来看!)”
第二段,酒店门口,警方在旁观,曾母在地上鬼哭狼嚎,曾先生在旁边一边拍一边喊“Come
to see””This is killing””Sweden
Police”!(快来看呀!瑞典警察杀人啦!)
瑞典警察背着手,离他们足足有两米远,表情很复杂。
第三段,是由旁观者拍摄的
曾先生本人亲自出演,一个女警察想靠近他
谁知道曾先生立刻把包往地上一扔,然后扑到地上,哭天抢地“杀人啦~~”
很明显,曾姓一家人演技很拙劣,描述也撒了谎。
事情发展到现在——直到曾姓一家人被抬上警车,我认为都是这组中国游客的错误,他们的行为老实说——让我非常厌恶,也是让全国大多数网友反感甚至声讨的原因。
在曾姓一家人被瑞典警方强制带离酒店之前,我认为酒店方与瑞典警方都没有错。
但是,事情的后半段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为瑞典警方将这组中国游客放逐到一个争议很大的墓地。
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说瑞典警方太欺负人(中国人)?
曾姓家人被瑞典警方放逐的地方在一些自媒体描述中是一个“风景如画”“有24小时堂收容难民”的地方,还特别强调这个地方“距离酒店只有,开车只要10分钟”。
真实的情况是怎么样呢?
呃,这个地方在白天某些角度勉强可以说上“风景如画”
但是——注意这个但是!曾姓家人被放逐的时刻是凌晨2点,这个时候的画面就全变了:
夜晚墓地照片(图片来自环球网)
大家看了这个墓地夜晚图是什么感觉?
说明一下,这个地方在晚上10点之后所有的灯都会熄灭,而且没有什么“24小时收容难民的教堂”——教堂下午5点就关门了!
这里距离酒店确实只有7——8公里,开车也确实只要10分钟——但是凌晨2点墓地哪里去找车?
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一家人在举目无亲的国外旅游,结果在一个气温只有7——8度的夜晚被放逐到这个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阴森恐怖的墓地,是什么感觉?更何况这组中国游客中有两个六十几岁的老人!
另外虽然墓地附近有地铁,但是一个初次到瑞典的中国人怎么知道?看看上面的环境,如果你与父母被扔在这种地方,你敢四处乱闯吗?
中国游客有错没有问题,瑞典警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你把他们放逐到荒郊野外的墓地自生自灭是个什么意思?万一老人有个什么急性病发作了怎么办?谁来救治?中国人就该自身自灭死了活该?
是瑞典警方粗心大意没有预判到将中国游客放逐到这种地方——可能会导致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后果吗?
不是!
2015年一名土耳其男子就被警方怀疑贩卖毒品经过关押审讯无果后,就被警方放逐到这个墓地——当时男子向押运的警察表明身体严重不适,但是警察却依然扬长而去,第二天该男子被发现因为心肌梗塞已经死亡。
已经出现过这样案例,瑞典警方依然将三名中国游客(含两位老人)扔在这个墓地扬长而去,是不是太过分了?
别说中国游客只是犯错,就是犯罪你也得保障犯人的基本人权——特别是基本的人身安全!
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中国政府该不该为海外犯错的中国公民维权?
瑞典这个中国游客事件后,中国政府立刻向瑞典官方交涉。
这个声明最初在国内是一片叫好,后来就有自媒体爆料说事情有“反转”,最后舆论形成对中国游客错误压倒性的声讨,甚至对中国政府替这样犯错的公民维权表达不满。
这里我讲一个常识——按照国际惯例,别说中国游客只是犯错,就是犯罪——中国政府为之维权也是堂堂正正,无可指摘!
举两个例子。
2007年9月12日,英国人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携带4公斤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术齐披查获,后被判死刑。而在阿克毛被处决前夕,英国政府曾展开与中国的“疯狂谈判”,时任英国首相布朗不仅向中国领导人递交请求书,甚至要向中国人大申请“宽大处理”。而英国媒体也是着力渲染阿克毛的案子,给中国政府施压。不过,最终阿克毛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中国法律是贩毒超过60克死刑,阿克毛带了4公斤海洛因,判他死刑无可挑剔,可就这样,英国首相还对中国政府百般施压。
再来一个。
1994年18 岁的美国少年迈克尔·
费伊和他的朋友们在新加坡境内公路上肆意破坏交通指示牌,并用喷漆涂鸦多辆轿车。费伊因上述行为被新加坡法院判处鞭打
6 下并监禁 4
个月的刑罚。这可捅了“马蜂窝”:美国舆论界对费伊进行声援,认为鞭刑违背人道;数十名美国人写信给新加坡驻美国大使馆,要求对费伊进行改判;美国参议院都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政府阻止新加坡对美国人动用鞭刑;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根据议会的决议,通过外交途径向新加坡总统发出紧急呼吁,为这位名叫费伊的少年求情。
但是,时任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说:“看在美国总统的面子上,减去
2 鞭,但必须执行 4 鞭。”费伊只得乖乖接受 4
鞭。这就是轰动一时的美国少年被新加坡鞭刑案。
这两个案例是当事人违反了当地的法律,被当地政府按照法律处罚——就这样,当事人国家政府与首脑也出面求情,为本国公民开脱。
请问,这三个中国游客仅仅是有错在先而已(虽然行为让人厌恶),瑞典警方凭什么将中国公民放逐到完全无法保证生命安全的地方自生自灭?
中国公民的权利被当地警方严重侵犯,中国政府该不该为之维权?
再说严重一点,中国每年处境旅游人次超过1.2亿,如果这个已经产生全球影响力的事件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被肆意践踏——而中国政府无动于衷,会有什么后果?
你敢保证你一辈子都不出国?
你敢保证出国后就不犯一点错?
你犯错后被当地政府欺负了你只能是活该?
如果你求助后——中国政府说你也有错,所以别人无论怎么欺负你政府都爱莫能助——你是什么感觉?
一码归一码,
错误是错误,权利是权利。
我们可以从道德层面声讨这组游客的错误;
但是,我们同样应赞赏中国政府维权的行为;
不要被情绪影响了理智;
中国政府为中国公民——不管有错没错维权天经地义,堂堂正正!
这才是大事大非的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位中国海外人员拥有安全感。
中国公民在海外犯错甚至犯罪,当地政府严格按法律处理我们无话可说,但是你们要欺负中国人,中国政府决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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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哥,来源:猫哥的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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